单位解除合同后,社保办理分不同情况。若后续马上入职新单位,可由新单位办理社保续缴;若暂时不工作,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职工社保或缴纳城乡居民社保。
当单位解除合同后,社保办理的具体流程和方式需根据个人后续的就业情况来确定。
如果在解除合同后很快找到了新工作,那么新单位会在入职后为其办理社保接续手续。新单位的人事部门通常会要求员工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增员,将员工的社保关系从原单位转入新单位,之后按照正常流程为员工缴纳社保。
要是暂时不打算工作,有两种常见的社保缴纳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保。这种方式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与在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保性质相同,享受的待遇也基本一致。办理时,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后可以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等方式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不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所有费用都需由个人承担。
另一种选择是缴纳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相对较低,适合收入较低或经济条件不宽裕的人群。参保人需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然后按照规定的缴费档次缴纳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社保的待遇与职工社保相比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比例等方面。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在单位解除合同后,原单位应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避免影响员工后续的社保办理。同时,员工可以通过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查询自己的社保状态和缴费记录,确保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