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全责却一直不赔偿,可通过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申请交管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处理。
当遇到肇事车全责但一直不赔偿的情况,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可以尝试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与肇事方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明确指出其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义务。向对方说明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例如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让对方清楚了解赔偿的合理性。同时,联系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了解保险理赔的流程和进度。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损失清单等资料,催促其尽快进行理赔。如果协商能够达成一致,问题就可以得到快速解决。
若协商无果,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申请调解时,需要向交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据和索赔材料。交管部门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积极配合交管部门的工作。不过,调解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对方仍然拒绝赔偿,就需要采取其他措施。
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是一种较为有效的解决方式。在起诉前,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维修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对方的责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守法律程序,积极参与庭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而对方仍然拒不执行,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迫使对方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