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给签购房合同,通常是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的。可先与开发商协商退款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在购房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当开发商不给签购房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购房款。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购房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购房者支付购房款,意味着有与开发商订立购房合同的意愿,而开发商接受款项,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其认可了交易意向。但如果开发商迟迟不与购房者签订书面合同,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为在正常的交易流程中,签订书面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步骤。
如果遇到开发商不给签购房合同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在协商时,购房者要保持冷静,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即要求签订购房合同或者退还购房款。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证据。
若协商无果,购房者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具有监管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能够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在投诉时,要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付款凭证、认购协议等。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关键是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款支付凭证、与开发商的沟通记录、认购协议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开发商存在过错,购房者通常可以获得购房款的退还,甚至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