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用于赌博不一定构成诈骗罪。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行为人在贷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贷款后用于赌博并非认定诈骗罪的决定性因素。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贷款的情境中,如果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向金融机构等贷款方提供了虚假的贷款资料,如虚构贷款用途、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等,使贷款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发放贷款,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不打算归还贷款,即使贷款金额最终用于赌博,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诈骗罪在贷款领域的特殊表现形式。
如果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如实告知了贷款用途或者贷款用途与实际用途相符,只是后续将贷款用于赌博,且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只是因为赌博导致还款困难,一般不构成诈骗罪。这种情况下,属于普通的民事借贷纠纷,贷款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
例如,甲为了赌博,虚构自己要用于经营生意的事实,向银行提供虚假的经营合同等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后用于赌博,并且在贷款到期后没有还款的打算,那么甲很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相反,乙向朋友借款时明确表示用于资金周转,之后却将借款用于赌博,但乙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原本计划还款,只是因为赌博输钱无法按时还款,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诈骗罪。
贷款用于赌博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结合行为人在贷款过程中的具体行为、主观目的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