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债务承担上通常相互独立,子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下,母公司可能要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律层面,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意味着子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够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财产角度来看,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务体系和资产,这些财产是其承担债务的基础。当子公司面临债务问题时,会用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例如,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向银行贷款,到期无法偿还时,银行只能要求用子公司的资产来清偿债务,而不能直接要求母公司偿还。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其责任是有限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假设母公司对子公司出资 500 万元,那么母公司最多就以这 500 万元为限对子公司的债务负责。即使子公司的债务超过了 500 万元,母公司也无需用自身的其他财产去偿还子公司的超额债务。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母公司需要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一种常见的情况是母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比如,母公司通过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将子公司的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导致子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此时法院可能会依据“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否定子公司的独立人格,要求母公司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当子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母公司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可能是代为偿还债务等。所以,虽然母公司和子公司在一般情况下债务承担相互独立,但在特殊情形下,母公司可能要承担额外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