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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后债务算谁的

2025-10-25 08: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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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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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后债务一般由转让后的公司承担,但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一、一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转让通常是指公司的股权、资产等发生变更,但公司的主体资格并未消灭。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公司转让后,其之前的债务仍然由转让后的公司继续承担。例如,A公司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B公司,A公司主体依然存在,只是股东发生了变化,那么A公司转让前的债务依然由A公司承担。

二、特殊情况1. 债务转移约定:如果在公司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就公司债务的承担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并且该协议经过了债权人的同意,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确定债务的承担主体。比如,转让方和受让方约定,某笔特定债务由转让方承担,并且债权人也认可了该约定,那么这笔债务就由转让方负责偿还。

2. 公司合并或分立:如果公司转让是通过合并或者分立的方式进行的,债务承担会有所不同。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使公司进行了转让,相关股东也可能需要对债务负责。例如,股东在公司转让前恶意转移公司资产,导致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那么该股东可能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如果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在公司转让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比如,原股东应出资100万,但实际只出资50万,那么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原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的5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

公司转让后债务算谁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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