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时写借条更好。借条和借据在法律上都具有一定效力,但借条能更清晰地表明借贷关系,在发生纠纷时更有利于出借人维护权益。
借条和借据虽然都与借款相关,但在法律性质和证明力上存在差异。从定义上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而借据通常是在借用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应用文。
从证明力方面分析,借条的证明力更强。借条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当出借人凭借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时,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而借据虽然也能证明借款事实,但可能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辅助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例如,如果只是一张简单的借据,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可能无法明确是借款还是其他形式的欠款,如因买卖、租赁等产生的欠款。
在内容完整性上,借条一般会详细记载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时间等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借据的内容可能相对简单,不一定会包含这些详细信息,容易在后续还款过程中产生争议。
在诉讼时效方面,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相对清晰。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借款人一定的合理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三年。而借据的诉讼时效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更难以确定。
综上所述,在借钱时,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写借条是更为明智的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