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十年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还款并给予的合理准备期届满时起算,一般为三年,这期间债权人可通过起诉等方式维护权益。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是较为常见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拥有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的权利。不过,债权人需要给债务人留出合理的准备时间。所谓合理准备时间,要结合债务的数额、债务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比如,债务数额较大,债务人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去筹集资金,此时合理准备时间就会相对长一些。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并给予债务人合理准备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债权人在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并给予合理准备期后,如果债务人在该期限届满后仍未还款,那么从此时起三年之内,债权人都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追讨欠款。
在这十年的时间里,如果债权人有向债务人主张过还款,那么每次主张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债权人在借款后的第五年要求债务人还款,给予了一个月的合理准备期,债务人未还,此时诉讼时效从这个月的准备期届满后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要注意保留主张还款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催款函等。若债务人一直拖延不还,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