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而男方不同意财产分割时,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财产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当女方起诉离婚且男方不同意财产分割时,这是较为常见的纠纷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处理的原则。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这些财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一方面,会考虑照顾子女的权益。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倾斜,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例如,可能会将房屋等重要财产判给抚养子女的女方,以便为子女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
另一方面,会照顾女方的权益。在社会生活中,女性可能在某些方面相对处于弱势,法院会考虑到这一点,在财产分割时给予女方一定的照顾。如果男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法院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当多分给女方财产。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情况。比如财产的来源、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法院会根据这些证据,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双方都需要按照判决执行。如果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