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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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不批准逮捕是不是就没事

2025-10-24 01: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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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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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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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天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不批准逮捕只是说明在当前阶段,不符合逮捕的条件,但案件仍然可能继续侦查、审查起诉等后续程序。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就形成了最长37天的拘留期限。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原因有多种。一种可能是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继续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如果后续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仍然可能再次提请逮捕或者直接移送审查起诉

另一种情况是犯罪情节轻微,根据法律规定不需要逮捕。但这并不代表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案件还是会按照法定程序继续进行,可能会被移送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如果检察院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则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

即使最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批准逮捕也不排除可能会有其他行政处理措施。例如,违法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所以,37天不批准逮捕不能简单地认为就没事了,后续仍需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

37天不批准逮捕是不是就没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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