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的适用需从犯罪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实践中此罪与彼罪的区分等方面综合判断。当司法工作人员存在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行为,符合该罪构成要件及立案标准时,就可认定构成此罪并适用相应刑罚。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主体方面,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包括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出于徇私、徇情的动机。例如,司法工作人员因收受他人贿赂、碍于亲情友情等因素而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三种行为: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比如,侦查人员出于私情,对明明构成犯罪的嫌疑人不进行立案侦查;或者法官在审判时故意歪曲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作出不公正的判决。
关于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对明知是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等。
在司法实践中,还需要正确区分徇私枉法罪与其他类似罪名。比如与伪证罪的区别,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与受贿罪的关系,如果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同时又构成徇私枉法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当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和立案标准时,就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