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被划,赔偿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能是划车人、物业公司或其他相关方。
如果能找到直接的划车人,那么划车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侵权责任的基本原理,划车人的故意行为导致了车辆的损坏,其行为构成侵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车主可以要求划车人赔偿车辆维修的费用等直接损失。
考虑物业公司的责任。如果车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停车服务合同,并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公司对车辆有保管义务,或者物业公司在小区内有相应的安保措施,如监控设备等,但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合理的管理和安保义务,导致车辆被划且无法找到划车人,那么物业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例如,监控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导致无法获取划车人的信息,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不过,如果停车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公司仅提供车位,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且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基本的安保职责,如正常巡逻等,那么物业公司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辆是在小区公共区域被划,且车辆停放符合规定,但小区的相关设施存在问题,如围墙过低容易让人进入等,导致车辆被划,那么小区的建设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遇到小区停车被划的情况时,车主应及时采取措施,如保留现场证据、查看小区监控等,以便确定责任主体。如果与相关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