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在我国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定性和处罚。若情节较轻,按治安违法处理;若达到一定标准,则构成赌博罪。
在法律层面,对于聚众赌博的定性和处罚有明确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这里对于“赌资较大”,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标准,通常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而当聚众赌博达到一定标准时,就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赌博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如此规定,是因为聚众赌博不仅会对个人的财产、家庭造成严重破坏,还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滋生一系列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因赌博引发的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全与稳定。所以,无论是从维护社会秩序,还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发,对于聚众赌博行为都必须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