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特定情形下可算私人财产,包括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婚后财产归一方所有,以及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财产,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财产的归属判定至关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哪些婚后财产属于一方的私人财产。例如,夫妻二人签订协议,约定婚后一方的工资收入归其个人所有,那么该部分工资就成为了这一方的私人财产。
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是对受到伤害一方的补偿,仅与受伤害者本人相关,所以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这是对其身体受伤的补偿,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也属于该方的私人财产。如果遗嘱明确表明某套房产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写明某笔财产只赠与一方,那么这些财产就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指定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特定的个人使用属性,通常也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物品仅供一方使用,属于其私人财产。婚后财产要成为私人财产,既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的书面约定,也可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