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延迟违约赔付方式通常依据购房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按合同处理;若合同未约定,则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在房地产交易中,交房延迟是较为常见的违约情况。对于交房延迟违约的赔付,首先要关注购房合同的约定。一般来说,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里会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合同中可能会约定一个固定的违约金数额,比如每逾期一天,开发商需向购房者支付已付房款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假设合同约定为万分之二,购房者已付房款为 100 万,那么逾期一天的违约金就是 1000000×0.0002 = 200 元。也可能约定一个累计的计算方式,如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后,违约金比例会提高等。这种约定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合同未约定的情况:当购房合同中没有对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作出约定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这是为了保障购房者在因开发商逾期交房而无法按时入住房屋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补偿其在外租房等额外支出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的;而如果购房者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样也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通知、自己在外租房的合同及费用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