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漏水的水费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若因房屋本身质量问题、自然损耗导致漏水,水费通常由房东承担;若因租客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漏水,水费则由租客承担。
在租赁关系中,明确出租房漏水水费的承担主体,关键在于确定漏水原因。
房东承担水费的情况: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常见原因。例如,房屋的水管在租客入住前就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只是未被及时发现,这种情况下因水管破裂导致漏水产生的水费,应由房东承担。因为房东有义务提供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对房屋的基本设施负有维修和保养责任。自然损耗也可能导致漏水。像房屋的防水层随着时间推移自然老化,引发卫生间、厨房等区域漏水,这并非租客的过错,水费也应由房东负责。
租客承担水费的情况:如果是租客使用不当造成漏水,水费就由租客承担。比如租客在使用水龙头时,未将其关紧,长时间流水导致漏水;或者在使用卫生间时,将大量杂物冲进下水道,造成下水道堵塞后反水,进而引发漏水。还有租客故意破坏房屋设施导致漏水的情况,如恶意损坏水管等,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水费必然由租客承担。
如果租赁合同中对漏水水费的承担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双方对水费承担存在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双方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漏水情况的照片、维修记录、水费账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