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到期交接需注意房屋物品检查、费用结算、钥匙交接、合同解除等方面。
房屋物品检查。租户在租房期间对房屋及屋内物品有妥善使用和保管的责任,房东在交接时应仔细检查房屋的整体状况。查看墙体是否有新的破损、涂鸦,门窗是否能正常开关,家具家电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例如,检查冰箱的制冷功能、空调的制冷制热效果等。租户也应在场,双方对物品损坏情况进行确认,若有损坏需明确责任归属,是正常使用损耗还是租户人为损坏。若为租户人为损坏,应协商赔偿事宜。
费用结算。这包括房租、水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租户要确保房租已按照合同约定全部支付,房东需提供相关费用的缴费凭证。对于水电费等,可以通过查看水电表读数来计算实际使用量,并根据单价进行结算。比如,若租户在租房期间使用了额外的电器导致用电量增加,应按照实际用量缴费。物业费若合同中约定由租户承担,也需在交接时一并结清。
钥匙交接。租户应将所有房屋钥匙归还给房东,包括大门钥匙、房间钥匙等。同时,要确认钥匙数量是否正确,避免出现遗留钥匙的情况,以防后续产生安全隐患。
合同解除。双方应明确租赁合同已到期终止,若有需要,可以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租户在租房期间有押金,房东应在确认房屋及物品无问题、费用结清后,及时将押金退还租户。租房到期交接要做到细致、明确,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