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后果认定上。非法行医罪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主观为故意,造成就诊人身体健康损害即可构成;医疗事故主体是合法医务人员,主观为过失,需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且需经鉴定为医疗事故。
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类人不具备合法从事医疗活动的资质,例如一些没有经过专业医学教育和培训,也未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人私自开设诊所行医。而医疗事故的主体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他们有合法的行医资格,是在正规的医疗单位从事医疗工作。
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非法行医行为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没有行医资格却仍然开展医疗活动,其目的多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等。而医疗事故中,医务人员主观上是过失,他们并不希望发生医疗事故,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原因导致了不良后果的发生。
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情节严重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等。医疗事故则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
后果认定不同:非法行医只要造成了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损害,就可能构成犯罪。而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和鉴定,只有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事故的,才涉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一般要求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