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造成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赔偿。
在保险领域,遵循的是最大诚信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故意造成事故违背了这些基本原则,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给予赔偿。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避免有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故意制造事故,破坏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例如在车险中,如果车主故意碰撞车辆制造事故,保险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后,是不会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
在财产保险方面,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保险的目的是对意外的、非故意的损失进行补偿,如果是故意为之,就不符合保险的承保范围。比如某人故意纵火烧毁自己投保的房屋,以此来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一旦查明是故意行为,不仅不会赔偿房屋的损失,还可能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但其他符合条件的受益人仍有可能获得保险金。
综上所述,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故意造成事故这种行为都违反了保险的基本规则和法律规定,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对这类事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