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停职两个月期间,停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职工停职留岗期间的工资。若停职期间没有发放工资,职工可要求停职方补发停职期间应得工资,具体赔偿标准可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停职的概念
停职是一种行政处分,是根据职工违反纪律、法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职工在一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原职务的处分。停职期间,职工不得从事与其原职责相关的任何工作,但应当按照规定接受教育、培训,并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活动。
二、停职的种类
停职分为两种类型:
1、停职反省:针对职工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反省改正错误。停职反省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停职检查:针对职工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在调查期间对其进行停职检查。停职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三、停职期间的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职工被停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给职工停职期间的工资。停职期间的工资按照职工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计算。
四、停职期间的权利
1、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职工在停职期间,有权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2、参加学习和活动的权利。职工在停职期间,有权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学习和活动。
五、停职解除后的处理
1、解除停职处分的,应当通知职工本人并恢复其原职务和工资待遇。
2、对停职期间表现良好、确实改正错误的职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在对职工做出停职处分前,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听取职工的陈述,保证程序正当。
2、停职处分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3、对职工解除停职处分后,应当注意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