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员工辞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此外,员工还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依法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
公司不交社保,员工辞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社保补缴问题
除了经济补偿,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费用。因为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方式逃避。如果公司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公司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法律程序
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或者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

当公司不交社保,员工打算辞职并要求赔偿时,有一套明确的流程。这有助于员工合法、有序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1、书面通知公司
员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说明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自己决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应明确离职日期,并保留好送达公司的证据,如通过邮政快递并索取回执。
2、准备证据材料
收集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未缴纳社保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
3、协商解决
与公司进行协商,提出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成功,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公司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4、投诉与仲裁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公司补缴社保。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仲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5、诉讼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后的法律救济途径,能更有力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交社保,员工辞职要求赔偿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明确了员工因公司未交社保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2、《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这些规定强调了公司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以及违法后果。
3、法律的意义
这些法律规定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维护劳动市场的正常秩序。如果公司违反这些规定,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和补缴社保。
综上所述,公司不交社保,员工辞职不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还能要求补缴社保。在维权过程中,员工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流程,收集好证据。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比如不清楚赔偿计算方式、证据收集困难等,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律师会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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