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材料交上去之后可以辞职。辞职并不会影响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结果,但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保障自身权益,处理好相关手续和赔偿事宜。
从法律层面来看,劳动者在工伤伤残鉴定材料交上去之后选择辞职是被允许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即使处于工伤处理阶段,也不影响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辞职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妥善处理。在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结果未出来之前辞职,要确保已经按照规定提交了完整准确的鉴定材料,避免因离职后与单位沟通不便而影响鉴定的正常进行。因为后续可能需要单位配合提供一些材料或证明,如果没有提前做好沟通和安排,可能会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赔偿方面,工伤赔偿分为不同的项目和阶段。如果在辞职时,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结果已经明确,那么劳动者可以按照规定向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等级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如果是五至十级伤残,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在辞职时结果还未出来,劳动者需要关注赔偿的时效性。一旦结果确定,要及时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应有的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辞职过程中,建议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并留存好相关证据,如辞职信、快递单等。同时,要注意办理好工作交接、社保转移等手续,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