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失赔偿通常不在此列,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害人可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限定了赔偿范围为物质损失。
1、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这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2、立法考量
立法者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和保障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得到弥补。精神损失的认定和量化存在较大难度,且刑事处罚本身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害人起到了抚慰作用。
3、特殊情况
虽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这需要符合民事诉讼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主要是物质损失。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人身损害赔偿
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2、财产损害赔偿
犯罪分子毁坏被害人财物的,应当赔偿被毁坏财物的价值。对于被盗、被抢的财物,一般应通过追赃、退赔的方式解决。如果无法追回原物或者原物已经损坏,应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3、赔偿计算标准
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应当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如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为依据,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等。
被害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犯罪中,如果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民事侵权,且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被害人可以依据此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构成要件
一般来说,需要满足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存在过错等要件。同时,精神损害必须达到严重程度,如造成被害人长期的精神痛苦、心理障碍等。
3、诉讼程序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时,被害人需要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包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提供相关证据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综上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通常不包括精神损失,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另行主张。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执行问题、不同类型犯罪的赔偿范围差异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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