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若超过该时效起诉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法院对原告权利将不予保护,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自权利人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也明确了专利侵权诉讼适用这一时效规定。这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2、起算点的确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关键判断标准。“知道”是指权利人明确知晓侵权行为和侵权人的存在;“应当知道”则是根据客观情况,权利人在通常情况下应该能够发现侵权行为。例如,侵权产品在市场上大规模公开销售,且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就可以认定权利人应当知道。
3、超过时效的后果
如果权利人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起诉,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其权利。不过,若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过了仍然可以起诉。
1、起诉权不受时效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即使超过了三年的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权利人依然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启动诉讼程序。法院在接到起诉后,也会依法受理案件。
2、对方的抗辩权
但是,一旦被告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且法院查明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原告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因为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若权利人长期怠于行使权利,法律不再对其进行强制保护。
3、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被告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原告能够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如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曾向侵权人主张过权利、权利人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行使权利等,法院仍可能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计算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需要准确把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标准。
1、实际知道的情形
当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通过直接的方式,如收到侵权人的侵权通知、发现侵权产品在自己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等,明确知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的存在时,诉讼时效从其知道的当日开始计算。例如,权利人收到了侵权人生产的产品样本,上面明确标注了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和侵权人的信息,此时就可以认定权利人知道了侵权行为和侵权人,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应当知道的情形
“应当知道”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客观因素。比如,侵权产品在行业展会上公开展示,该展会是本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展会,权利人作为行业内的一员通常会参加此类展会,那么就可以认定权利人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再如,侵权产品在市场上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广告内容涉及侵权技术,且该广告在权利人所在地区广泛传播,也可认定权利人应当知道。
3、复杂情况的判断
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判断起算点可能存在争议。例如,侵权行为较为隐蔽,权利人需要经过一定的调查才能发现。此时,要结合权利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来判断。如果权利人已经采取了合理的调查手段,但由于侵权人的故意隐瞒等原因才导致在较长时间后才发现侵权行为,那么诉讼时效应当从其实际发现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对于权利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了解诉讼时效的时长、超过时效的处理以及起算点的计算等问题,能帮助权利人更好地应对专利侵权纠纷。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何认定、不同类型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是否有差异等问题。如果您在专利侵权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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