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来源不明罪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的构成此罪。其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收入来源不明罪准确来说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
1、一般量刑
一般情况下,对于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适用于财产差额达到一定程度,但尚未达到特别巨大的情况。这里所说的“差额巨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财产和合法收入之间的差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2、加重量刑
如果财产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差额特别巨大”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同时,不管最终量刑如何,财产的差额部分都会予以追缴。
收入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
1、差额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也就是说,当司法机关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和支出与合法收入之间的差距达到三十万元及以上,且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就会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2、证据要求
司法机关在立案时,需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存在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情况。这些证据可以包括银行存款记录、房产登记信息、车辆购置情况等财产方面的证据,以及工资收入、奖金、稿费等合法收入的证明材料。只有在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可能性时,才会启动立案程序。
在认定收入来源不明罪中,“不能说明来源”是一个关键要素。
1、拒绝说明
国家工作人员在司法机关责令其说明财产来源时,明确表示拒绝说明财产的来源。这种情况下,直接认定为“不能说明来源”。例如,在调查过程中,相关人员明确告知司法机关自己不会说明财产的来源。
2、虚假说明
国家工作人员虽然进行了说明,但经司法机关查证,其说明的来源是虚假的。比如,声称财产是来自某笔投资收益,但经过调查发现根本不存在该投资事实。这种虚假说明也被认定为“不能说明来源”。
3、无法查证
国家工作人员说明了财产来源,但司法机关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无法查实。例如,称财产是朋友赠送,但无法提供朋友的具体信息或者朋友否认赠送事实,且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该说明的真实性,也会被认定为“不能说明来源”。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收入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标准、立案标准以及“不能说明来源”的认定等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类犯罪的认定和处理还有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如何准确界定合法收入的范围等。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或者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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