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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后果是什么

2025-09-30 01: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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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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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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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后果主要是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若得利人不知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利益已不存在的,无需返还;若明知无法律根据,应返还利益并赔偿损失;若得利人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一、返还不当利益的一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这里的返还范围包括原物以及原物所生的孳息。例如,甲误将一笔钱转入乙的账户,乙构成不当得利,乙不仅要返还甲误转的本金,还要返还这段时间该笔款项所产生的利息。

二、善意得利人的返还责任当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并且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比如,丙拾得一只羊,在其精心照料期间羊生病死亡,丙并不知道羊是他人丢失的,且已尽到合理的照料义务,这种情况下,丙无需向失主返还羊。

三、恶意得利人的返还责任如果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例如,丁明知戊多给了自己货物,却仍然接受且未告知戊,之后货物因丁保管不善部分损坏,丁不仅要返还剩余货物,还要对损坏的部分进行赔偿。

四、第三人的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比如,己将不当取得的财物无偿送给庚,那么财物的原所有人有权要求庚在接受财物的范围内返还。不当得利的后果旨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使财产关系恢复到正常状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经济秩序。

不当得利的后果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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