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打算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怀孕六个月这种情况下,对于胎儿出生后的抚养等问题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签订好离婚协议后,要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女方怀孕六个月时,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怀孕胎儿出生后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等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