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车人死了,几天通常无法解决事故。交通事故处理涉及多个环节,尤其是有人死亡的情况,处理流程复杂且耗时,很难在短短几天内完成全部处理。
在追尾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下,事故处理需要经历多个步骤。现场勘查,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痕迹、刹车痕迹等,收集相关证据,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数小时甚至更久,特别是在事故情况复杂的现场。勘查结束后,还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确定车辆的安全性能、车速等情况,车辆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若情况特殊,经过批准还可以延长。
对于死者,需要进行尸检以确定死因,明确死亡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也需要一定时间。在调查清楚事故原因后,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除了上述程序外,还涉及到民事赔偿和可能的刑事责任问题。民事赔偿方面,双方可能需要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还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这会耗费大量时间。如果涉及刑事责任,还会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司法程序。所以,追尾车人死了,几天的时间远远不足以解决整个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