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对方全责的赔偿流程一般为及时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车辆定损、维修、提交索赔材料、获得赔偿。
及时报案:在发生追尾事故后,要第一时间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报警能让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理,划分事故责任;向保险公司报案是启动保险理赔的第一步,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进行,报案时要准确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等信息。
现场处理:在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到达之前,尽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事故轻微且不妨碍交通,可先拍照留证,照片要清晰显示事故现场的全貌、车辆的碰撞位置、车牌号码等信息。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救治。
责任认定:交警到达现场后,会对事故进行勘查、调查,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对方负全责,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车辆定损: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员对双方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定损员会检查车辆的损坏情况,确定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双方可以协商选择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车辆维修:根据定损结果,将车辆送到选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要与修理厂保持沟通,了解维修进度和质量。如果维修过程中发现有新的问题或定损金额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要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
提交索赔材料:车辆维修完成后,收集好相关的索赔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驾驶证、行驶证等。将这些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获得赔偿: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赔偿方式可以是直接将赔款支付给修理厂,也可以支付给被保险人。一般情况下,赔偿会在几个工作日到几周内完成,具体时间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处理效率和案件的复杂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