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对方全责却不赔偿,可通过自行协商、申请交警调解、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解决。
当遭遇追尾且对方负全责但不赔偿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维护自身权益。自行协商。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明确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也许对方不赔偿只是存在一些误解或困难,通过友好协商,把问题说清楚,有可能达成赔偿协议。例如,对方可能因为资金暂时周转不开而无法及时赔偿,双方可以协商一个合理的赔偿时间。
若自行协商无果,可以申请交警调解。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调解赔偿纠纷的职责。当事人可以向交警提出调解申请,交警会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等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交警具有专业的知识和处理经验,能够较为公正地提出调解方案。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交警调解并非强制程序,若一方不同意调解结果,调解即终止。
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行不通,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是比较有效的解决途径。在起诉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如果有人受伤)等,这些证据是胜诉的关键。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最终作出判决。一旦法院判决对方赔偿,而对方仍拒不执行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的强制力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遇到追尾对方全责不赔偿的情况时,要冷静应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