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可找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解决,也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在发生医疗事故后,为了妥善解决问题,有多个部门可供投诉。
卫生行政部门:这是处理医疗事故投诉的重要部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经调查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例如,患者在某县级医院遭遇医疗事故,就可以向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依法设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它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调解人员通常具备医学、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当事人可以自愿向其申请调解,该委员会会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进行调解。其调解程序相对灵活、高效,能够较快地为医患双方搭建沟通的平台,促进纠纷的解决。
消费者协会:从某种意义上讲,患者到医疗机构就医也属于消费行为。因此,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患者提供咨询和帮助,引导患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如果通过上述途径无法有效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诉讼是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最终途径,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