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不诉通常不算犯罪记录证明所指的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一般是指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的记录。而有罪不诉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相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况下,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有罪不诉的情况下,并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所以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不能认定被不起诉人有犯罪记录。
从实际影响来讲,犯罪记录会对个人产生诸多方面的不利影响,比如在就业、升学、出国等方面可能会受到限制。而有罪不诉的人员,由于没有犯罪记录,在这些方面通常不会受到因有犯罪记录而带来的特定限制。不过,虽然有罪不诉不算犯罪记录,但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宗中会有相关的案件材料留存,这些材料可以反映该人员曾经涉嫌犯罪以及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况。
从社会层面来看,这样的规定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合理。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况,给予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给予了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了因轻微犯罪而给其一生带来过度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