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欠条追讨欠款可先与欠款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考虑申请支付令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仅有欠条的情况下追讨欠款,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协商是较为温和且优先考虑的方式。直接与欠款人沟通,了解其不还款的原因,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可能在后续的追讨过程中起到作用。可以明确告知欠款人欠条的存在以及还款的要求和期限,尽量以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申请支付令是一种相对便捷的法律手段。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支付令不适用或债务人提出了有效的书面异议,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起诉状时,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将欠条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还可以收集其他与欠款相关的证据,如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要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如果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而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在追讨欠款的整个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在诉讼时效内采取有效的追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