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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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管辖的

2025-10-14 16: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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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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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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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通常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有着明确的规定。从侦查角度来看,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言,犯罪行为发生地可能是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实施的地点;犯罪结果发生地则可能是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地点。例如,被执行人在A地将名下房产恶意转移,导致在B地法院作出的判决无法执行,那么A地和B地的公安机关都可能有管辖权。

在审查起诉环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进行审查。一般是与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相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判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为了综合考虑案件的侦查、审判的便利性以及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比如被告人在当地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由其居住地法院审判可能更有利于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综上所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遵循刑事诉讼的一般管辖原则,以犯罪地管辖为主,同时兼顾被告人居住地管辖等特殊情况,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管辖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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