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是一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具体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从犯罪构成来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述的几种寻衅滋事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动机通常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处罚,《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例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一般是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伤等后果等情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可能包括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较大、多次强拿硬要等情况。寻衅滋事罪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罪名,对于保障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