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一般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情况,通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来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当寻衅滋事行为导致他人轻伤时,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这一情形。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都属于情节恶劣的范畴。与故意伤害罪不同,寻衅滋事罪更强调行为的随意性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而故意伤害罪主要侧重于对他人身体健康的直接侵害。
在具体的司法审判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量刑。这些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恶劣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如果犯罪人是初犯,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犯罪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手段残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那么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还会涉及到民事赔偿问题。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犯罪人赔偿因受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寻衅滋事致人轻伤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具体的量刑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