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对吸毒行为的处罚措施。
一般情况下,对于吸毒者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这里“可以并处”意味着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时适用罚款这一处罚。例如,对于吸毒情节相对较重,或者吸毒者存在多次吸毒等情况,可能在给予拘留处罚的同时,也会并处罚款。
而对于情节较轻的吸毒行为,处罚相对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谓“情节较轻”,可能包括初次吸毒、吸毒时间较短、吸毒剂量较小等情形。例如,某人是因为受到他人的诱导而初次尝试吸毒,且吸食的毒品数量极少,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从而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单纯吸毒不构成犯罪,但吸毒可能会引发一系列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为获取毒资而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对于吸毒成瘾人员,除了治安处罚外,还可能会面临强制隔离戒毒等措施,以帮助其戒除毒瘾,回归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