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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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人离婚法院怎么传唤对方家属

2025-10-13 2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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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关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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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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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若找不到对方,法院一般不会直接传唤对方家属,而是按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若无法直接送达被告本人,会依次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这些方式都无法送达时,会进行公告送达。

离婚案件里,当一方当事人找不到时,法院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来处理送达事宜,而不是直接传唤对方家属。直接送达,这是最优先采用的方式,法院会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即被告本人。若被告本人不在,可交给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但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法院的目的是送达给被告,而不是通过家属去通知被告,家属只是在特定情况下代收文书。

如果直接送达遇到困难,法院会采取留置送达。若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还有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是指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则是通过邮政机构以挂号信等方式将诉讼文书寄给受送达人。

当上述送达方式都无法实现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在公告送达后,即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判决。所以,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会轻易直接传唤对方家属,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送达程序来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找不到人离婚法院怎么传唤对方家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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