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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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坐牢了欠款谁还

2025-10-12 2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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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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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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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坐牢了,欠款仍由欠债人偿还。

从法律层面来看,债务关系并不会因为债务人入狱而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债务合同就是一种典型的合同关系,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偿还欠款,坐牢并不能成为免除债务的理由。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如果发现有财产,法院可以采取冻结、划拨、拍卖等措施来实现债权人的债权。

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有其他收入来源,比如在监狱中从事劳动获得的报酬等,法院也可以在保留债务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后,提取相应的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存在保证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能够证明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欠债人坐牢并不影响债权人主张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债务人或者其他相关责任人偿还欠款。

欠债人坐牢了欠款谁还(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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