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债人身份证信息仍可起诉。可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对方身份信息,若实在无法获取,也能尝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在没有欠债人身份证信息的情况下,可尝试以下方法来解决问题以实现起诉目的。
一、自行收集身份信息
1. **借条、合同等书面材料**:查看与欠债人之间签订的借条、借款合同、交易合同等书面文件,这些材料中可能会记录欠债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身份信息。
2.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过双方的微信、短信、QQ等聊天记录,可能能获取到欠债人的一些身份线索,比如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同时,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也可能会显示对方的姓名、账号等信息。
3. **询问共同熟人**:向与欠债人共同认识的朋友、同事、亲戚等打听其身份信息。
二、借助第三方获取信息
1. **律师调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和律所介绍信,向相关单位和机构调查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如向公安机关、工商局等部门查询。
2. **申请法院调查令**: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持调查令去相关单位调取债务人的身份信息。
三、向法院起诉的处理方式
即便没有完整的身份证信息,只要能提供足以使欠债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信息,以明确被告身份,法院也可能会受理案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原告补充信息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被告身份。
没有欠债人身份证信息并不意味着无法起诉。通过多种途径去收集和确定欠债人的身份信息,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