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判离几率通常较高,但很难给出一个具体精确的比例。司法实践中,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概率大致在80%-90%左右,但这并非绝对。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为二次起诉离婚判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如果满足该条规定的分居一年条件,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从司法实践来看,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一方不同意离婚,且不存在法定判离情形,法院为了给双方一个修复感情的机会,往往会判决不准离婚。而当一方进行二次起诉时,通常意味着双方感情经过一段时间仍然没有改善,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分居的情况、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判离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况,那么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也存在二次起诉不判离的情况。比如虽然是二次起诉,但双方并没有因感情不和分居,而且也没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一方能够积极举证证明双方感情尚有挽回余地,例如提供双方近期的亲密互动照片、聊天记录等,法院也可能会再次判决不准离婚。所以,虽然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几率整体较高,但具体到每一个案件,仍然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