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举证需要的证据材料因具体诉求而异,一般包括证明婚姻关系、夫妻感情状况、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证据。
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据:最基本的就是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合法有效的法定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以此来证实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这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基础。
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若以感情破裂为由离婚,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至关重要。比如分居协议或相关证人证言,能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事实;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这些可以体现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暴力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还有一方出轨的证据,如出轨方与他人的聊天记录、亲密照片、视频等,可证明其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关于子女抚养的证据: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需要提供能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例如自己的收入证明,稳定的收入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证明,包括住房面积、周边教育资源等,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孩子的意愿证明,若孩子年满八周岁,其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愿在抚养权判决中会被考虑,可通过谈话录音、书面声明等方式获取。
财产分割的证据: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需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据。对于房产,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证明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对于银行存款,可提供银行账户明细,明确存款的数额和来源;对于车辆,要有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等,确定车辆的归属和价值。若存在债务,也需要提供债务的相关凭证,如借条、贷款合同等,以明确债务的性质和分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