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含量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在我国,对于酒驾的判定和处罚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而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则属于醉酒驾驶。酒驾含量30mg/100ml处于饮酒驾驶的范畴。
关于处罚依据和具体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样的处罚规定有着重要意义。饮酒后,人的反应能力、判断力和操作能力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暂扣驾驶证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限制酒驾者继续驾驶机动车,减少道路上的安全隐患。罚款则是对其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起到惩戒作用。
酒驾除了面临法律规定的处罚外,还可能带来其他不良后果。比如可能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在一些职业领域,酒驾记录可能会影响个人的职业发展,像从事公共交通、安保等行业。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