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时公章丢了,需要先进行登报挂失,然后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补刻公章,之后再按正常流程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登报挂失:公章丢失属于重要事项,为避免公章被他人冒用带来法律风险,第一步要做的就是登报声明公章作废。一般选择当地公开发行、有一定影响力的报纸,在报纸上刊登包含公司名称、公章丢失声明等内容的公告。这一步的作用在于向社会公示公章已丢失,自登报之日起,因该公章产生的一切不合理行为与公司无关。
报案:登报挂失后,需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向公安机关说明公章丢失的情况,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会记录备案,这有助于后续的调查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补刻公章:完成报案后,凭借报案回执、登有公章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补刻公章。补刻的公章会有新的编码,与原公章进行区分。
办理公司注销手续:补刻好公章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公司注销流程进行操作了。首先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然后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确保公司税务无异常。接着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包括清算报告、注销申请书等。到银行注销公司账户等。在整个注销过程中,补刻的公章将用于签署各类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