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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2025-10-11 13: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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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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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归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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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等材料。

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通常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如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承担)、财产分割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也必不可少,主要是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这是为了明确诉讼参与人的身份信息,确保诉讼程序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一般是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至关重要,比如能证明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处罚记录、戒毒所证明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这些证据能够帮助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从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材料,以明确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及与夫妻双方的关系。同时,关于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也可以一并提供,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若涉及财产分割,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账户信息等,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具体情况。

离婚去法院起诉需要什么材料(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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