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财产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配,但也有特殊情形。
在婚姻关系中,婚后买房财产的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一般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配
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按照均等原则进行分配。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在离婚时,双方若无其他特殊约定,通常会各分得该房屋价值的一半,即50万。可以通过协商由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双方分割所得款项。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
1. 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2.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出资60万,女方父母出资40万,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男方可分得房屋价值的60%,女方分得40%。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购买房屋时签订了财产协议,对房屋的归属和分配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婚后买房财产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