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却不赔偿,可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遭遇车祸且对方被认定为全责但不赔偿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以解决问题。可以尝试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主动联系对方,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了解对方不赔偿的原因,看是否存在误解或沟通不畅的情况。同时,与对方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向其提供事故的相关信息,要求其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保险公司通常有专业的理赔流程,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会进行相应的赔付。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考虑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使达成赔偿协议。这一方式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时能有效解决赔偿纠纷。
如果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那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是较为有效的途径。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发票、误工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事故的发生、责任的划分以及所遭受的损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一旦获得胜诉判决,若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保证赔偿款的执行。通过合理运用这些途径,能够在车祸对方全责不赔偿的情况下,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