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获得胜诉判决,对方仍不履行,还能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明确离婚协议书只是双方的一种约定,本身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当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时,不能直接依据离婚协议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协商是一种较为温和且优先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就抚养费的支付问题重新进行沟通,了解对方不支付的原因,看是否能够达成新的支付协议。比如,对方可能是因为暂时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这种情况下可以协商暂时减少支付金额或者延长支付期限等。
若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离婚协议书、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以证明双方存在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以及对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的事实。法院在受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对方确实未按照离婚协议书支付抚养费,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如果对方在法院判决后仍然拒不支付抚养费,此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对拒不履行判决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若对方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合法的途径,可以保障孩子获得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