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并不必然影响财产分配方式,财产分配一般遵循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进行平等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需要明确财产的性质,即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分居期间,虽然夫妻双方的生活状态可能发生了变化,但只要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所得财产原则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财产的归属,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当涉及到财产分配时,第一步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就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协商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财产的分配。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同时,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法院也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给予一定的照顾。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如财产的来源、数量、使用情况等。对于一些难以分割的财产,如房屋、车辆等,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处理,如将财产判给一方,由获得财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分居两年后财产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