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3000元定什么罪

2025-10-09 21:32:46
0 浏览
推荐律师
徐洋洋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一般情况下,故意损坏他人财物3000元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该罪,但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会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以5000元为界限。也就是说,一般要故意毁坏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及以上,才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以,仅故意损坏他人财物3000元,通常达不到该罪的立案标准。

不过,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这种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并非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实施故意损坏他人财物3000元行为的人,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无论是否构成犯罪,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人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财物的所有人有权要求行为人赔偿因财物被损坏所遭受的损失,包括财物的直接损失以及可能产生的间接损失等。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3000元定什么罪(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407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